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规划课题补充立项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5-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

根据《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规划课题补充立项的通知》(高职研[2014]23号),我秘书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及基本要求

补充立项重在鼓励各会员单位和分支机构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院校、本专业领域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职教会议精神的实际需要,聚焦高职教育及改革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建专业性研究团队,梳理分析本研究领域的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国内外比较研究,切实提升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质量水平,努力形成可借鉴、有学术质量的研究成果。要求各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认真选取最能体现本团队研究水平、有扎实研究基础、已有相关研究成果的项目,参加补充立项申报。

基本要求是:紧密围绕提高高职教育质量的主题,进行全面、深入、持续的专题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努力提交能切实反映本地区、本行业、本院校高职教育质量的研究成果。同时重点关注以下研究领域:区域、行业、院校高职教育质量专题研究;全面深化高职教育综合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区域、行业、院校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专题研究;区域、行业、高职院校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专题研究;区域、行业、院校高职教育信息化专题研究;区域、行业高职教育协同创新实践的专题研究,等等。本次课题申报不再设具体的课题指南,可根据基本要求以及自身研究实际,自行选题进行申报。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本次补充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规划补充立项课题两类,立项总数不超过100项。重点资助课题每项资助1-3万元,正式评审立项通过后拨付;规划补充立项课题自筹资金。

三、成果要求及完成时间

原则上凡是研究会确定的重点资助课题的开题与结题应由研究会推荐1名专家参加评审;重点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要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专著教材)和公开发表核心论文2篇及以上或一般论文4篇及以上。规划补充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要形成研究报告(或专著教材)和公开发表核心论文1篇及以上或一般论文2篇及以上。专著教材出版或论文发表都要注明课题项目及编号。

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4年内完成。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结题表和相关结题报告,经单位同意后上报;在对结题材料审核后,按照研究会课题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结题手续。属于应用类项目,除按照以上要求结题外,课题组还应进一步应用推广、直至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研究会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四、申报流程

请各会员单位积极组织本校教师申报。申报课题者,须下载并填写《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十二五”规划课题补充立项申报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一式二份邮寄至: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天津职业大学职教所陈保荣老师(邮编300410)。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yjhm@126.com,同时须发送至文化育人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秘书处邮箱stwmwyh@126.com。邮件主题标注:研究会“十二五”规划课题补充立项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5 4 30日。

联系人:陈保荣、刘晓梅

电话:022-60585080(兼传真);022-60585056

文化育人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赵鑫

电话:024-89111838

附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十二五”规划课题补充立项申报表》

                           

         文化育人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2015330

 

附件下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十二五”规划课题补充立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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