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公告通知>详细内容

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弘扬价值观 唱响主旋律”大合唱 比赛的通知

作者:王杰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6-04-26 12:33: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各团(总)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在广大学生中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激发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使之树立远大理想,展现我院学生健康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院团委决定在校园文化月期间举办“弘扬价值观  唱响主旋律”大合唱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活动主题:弘扬价值观  唱响主旋律

2、活动时间:20165

3、比赛地点:院广场

二、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刘耀玺

组委会成员:姚海雷、马丹丹、包帅、李合英、王杰、李兴平、叶召权、刘艳花、李继东、安存胜

三、参加人员

全院2014级、2015级所有班级

四、组织形式及比赛时间

本次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系部组织本系部学生班级进行,决赛由团委组织进行。

初赛时间由各系部自定, 58日前各系部按照班级总数的15%上报参加决赛的班级名单、曲目及伴奏(报至团委)。

决赛时间:5月中下旬

五、参赛要求

1、各系部在本系部班级中大力宣传,认真组织初赛。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参赛,人人参与,不得缺勤。

2、每支合唱队不少于30人(可两班合并),设指挥1人,队形按合唱台形状进行编排。

3、每支代表队表演两首歌曲(一首歌曲为革命歌曲,另一首歌自选),并于58日前将参赛曲目和伴奏带报团委。各代表队参赛自选曲目原则不能重复,以先报为准。

4、参赛歌曲要求健康积极向上,能反映学生的文明风貌和团体精神,旋律优美、节奏感强,适合集体演唱。两首歌曲总计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

5、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参赛曲目如有变更等情况须及时向院团委反馈。

六、评分标准

1、合唱人员要求符合大赛指定人数,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符合活动主题。(20分,基础分)

2、演唱节奏整齐统一,音准良好,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有感染力。(20分,表现分)

3、合唱队员与指挥及领唱配合默契。(20分,现场默契分)

4、合唱队员服装统一,大方得体,展现出班级学生的精神风貌,要朝气蓬勃,台风良好。(20分,精神风貌分)

5、演唱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起到烘托现场气氛,增强歌曲效果的作用。(20分,技巧及创意分)

七、奖励办法

大赛评出一等奖一个,奖励500元;二等奖两个,奖励300元;三等奖三个,奖励200元;优秀组织奖一个,奖励500元。学院颁发奖状。

 


                           共青团yl8cc永利官网委员会

                              20164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